2017年11月30日,朋友圈传出两张疑似临沂公积金新政策相关文件的照片,据这两张图片显示:截至10 月底,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88.9%,(即缴存余颖每100元已货出88.9 元),预计11月份个贷率将达到90%以上,资金流动性明显趋紧。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率超过85%的城市要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 59号) 及省住建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鲁建金字(2017) 7号) 等文件精神,参照兄弟市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拟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 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调整
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原来的20%调整为3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20%调整为40%。
(二) 恢复倍数法确定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高于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倍数法取消前,我市实行10倍的核算标准)。
(三) 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暂停执行
在临沂市范围内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购房的,不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即异地贷款政策暂停执行。
政策调整后,贷款额度仍为50 万元。其他贷款政策仍按照原规定执行。本次政策调整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小编查阅了临沂住房公积金官网,目前官网没有更新政策,也咨询了兰山公积金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声称还没有接到通知,以最终文件下达为准。但此次传出的第二张图片落款为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面盖有“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字样的印章,相信最近这两天就会有最准确的消息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