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临近年底,为进一步贯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在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实行新购商品住房限转的通知》,主要针对新购房需取得房产证至少2年后房产交易。
临近年底,为进一步贯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在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实行新购商品住房限转的通知》,主要针对新购房需取得房产证至少2年后房产交易。
具体如下,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自2018年1月1日起,对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内新购商品住房实行限转措施。
一、 限转范围:兰山区北城新区一期、二期、高铁片区(22平方公里)区域范围内。
二、 限转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本地居民(具有临沂市户籍的居民)在该区域内新购商品住房(含二手房)取得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满3年后方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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